8月11日下午,全国高师院校优秀教师、博士生导师戴锐教授应邀为学员作题为“经由‘法律基础’的公民与公民社会之路——如何通过‘法律基础’课培养现代公民”的专题报告。报告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主任路丙辉副教授主持。
戴锐教授从《基础》课法律部分的教学目的与面临的形势入手,指出《基础》课的教学要把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要改变单纯法律知识传授的现状,构建知识传授、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大学生法制教育教学新模式,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树立对法律的信仰。
戴锐教授重点阐述了如何通过“法律基础”课培养现代公民。他认为,公民资格限定了公民的范围,确定了公民的权利与责任,对公民资格的认识是我们理解公民教育内涵的逻辑起点。公民资格是以公民为基点,对公民与国家之间关系的总体概括,是公民与国家或政治共同体之间的各种关系的总和以及公民对这种关系在心理上的体认与在生活上的实践。针对当前存在的自由主义公民教育观、共和主义公民教育观、社群主义公民教育观、多元主义公民教育观等形形色色的公民教育观,戴教授剖析了我国公民教育的历史与使命,公民教育视域中“法律基础”的教学重点选择“法律基础”进行公民教育的主要方法。
戴锐教授的报告内容丰富、案例新颖、资料翔实,加深了学员对公民教育视域中“法律基础”部分教育教学的理解和把握,受到学员的一致好评。